随着中国影视市场不断扩大,无数优秀的影视作品逐渐从海外引进、国产大片层次不穷。而观众并不能满足于仅仅在电影院观看影片,更多的会通过在爱奇艺、乐视、百度影音等播放器客户端看影片。因此,但凡有新的大作上线,网络上便会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出现各种盗版。这其中,既有观众在影院自行录制上传的版本,也有影院内外串通组织盗录盗播的版本,甚至还有同期上映的片方恶意散布的版本,盗录盗播给影市收入造成的损失多至无法统计。

2012年国内首例互联网高清播放器侵权案宣判。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乐视网”)享有《画皮》独家信息网络转播权,但是在独播情况下,发现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精伦电子”)的精伦H3播放器通过电视机终端能够实现在线观看《画皮》,而乐视网根本没有授权精伦电子播放该片。该案一审以乐视网获赔5000元胜诉,后乐视网又起诉国内某电视盒子获赔10余万元。

现行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于2013年3月1日起正式实行。第二条 权利人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受著作权法和本条例保护。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将他人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应当取得权利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在《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修订之后,2013年12月底,国家版权局召开剑网行动发布会,会上对快播、百度影音、北京思路网、爆米花等10家公司和个人进行了行政处罚通告。2014年,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5 月20日向“快播”送达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拟对“快播”涉嫌盗版侵权一事处以2.6亿元罚款。随后“快播”提出听证要求。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出,当事人快播公司未经许可,通过网络向公众传播《北京爱情故事》等影视剧、综艺类作品,非法经营额为8671.6万元,结合多次侵权行为,持续时间长,社会影响大,在受到行政机关处罚后,拒不改正,继续侵权,主观故意明显,违法情节严重,非法经营额巨大等实际情况,故依法拟处以非法经营额三倍罚款,即罚款2.6亿元。

申房提示:

目前为了帮助预防、减免各类影视网络侵权,建议利用“数字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对权利人委托的影视作品在中国大陆公共互联网上的传播情况做全天候的信息监测。通过监测(1)网站名称;(2)网站URL;(3)网站IP;(4)IP的归属地;(5)ICP备案;(6)侵权URL等内容收集侵权方相关的侵权证据,开展后续处置、法律诉讼,以及刑事立案等维权工作,最大程度减轻网络盗播对权利人合法权益的侵害。

在发现侵权信息之前,通过电子邮件向重点视频网站发出《预警通知》;在遇到网络侵权后,联系涉嫌侵权网站责任人或ISP责任人,发出《删除通知》;在经过网络基础数据库及维权搜索系统,深入掌握涉嫌侵权行为的源头和证据链条后,提起民事诉讼、进行刑事立案或者向涉嫌侵权网站所在地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举报与投诉。

但是对于影视作品来说,制作电影电视剧的权属应该清晰,应该让普通大众知道电影电视剧的版权知识。其次,网络传播权在公开的市场上应该找到比较好的合作方,把自己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许可或者以受益的方式行使,可以最大化地实现电影投资带来的收益,同时也可以满足群众的文化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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