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4日,“疯狂英语”创始人李阳的妻子Kim发微博称遭到家庭暴力,并配发数张带伤照片,舆论哗然,李阳之后在接受采访时承认此事,且无悔过之心。

此事件一出,引起众人的一片唏嘘,今天我们就着这个事件谈谈3月1日即将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这是我国第一部反家暴法,必然是承前启后的重要存在。

根据全国妇联的一项最新抽样调查表明,家庭暴力现象目前在我国具有相当的普遍性,它不仅发生在夫妻之间,还多发于父母与未成年子女、成年子女与年迈父母之间。其中根据调查显示,夫妻之间的暴力接近35%,父母对子女的暴力在70%左右,受害人大多是妇女、儿童和老人,受害人平均在遭受35次家暴后才会报警。这个数值仍旧是低于实际的,因为并不是每个人都会说出家里的“隐私”。受中国传统家庭的观念影响,很多人还抱有男尊女卑的看法,一些人错误地认为,打老婆、打小孩都是家务事,不违法。而受害者觉得家暴是家丑,怎可外扬,所以很多人选择默默忍受。

此次《反家庭暴力法》的重要革新:

第一,明确了基本的概念。明确了家庭暴力除了身体上的,还包含精神上的侵害行为,明确了“家庭成员”的概念,不单扩大到了共同生活的近亲属,同时具有寄养关系的人员也适用“家庭成员”这一概念。

第二,强调了该法的基本原则。以预防为主、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为指导,同时保护受害人的安全和隐私,尊重受害人的意愿。对于遭受家庭严重暴力侵害的受害人给予特殊的保护。

第三,强制了报告制度。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委会、村委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发现遭受或疑似遭受家暴行为应当及时给予帮助,必要时候代为向公安机关报案。

第四,批评教育与告诫书制度。对于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

第五,第三方紧急庇护制度。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可以单独或者依托救助管理机构设立临时庇护场所,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临时生活帮助。

第六,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明确了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跟以前的做法不同的是,《 反家庭暴力法 》明确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不再依附其他诉讼,可以单独申请。有通常保护令,有紧急保护令;保护令内容有禁止家暴、禁止骚扰、禁止跟踪、禁止接触、责令迁出等,还有其他措施。被申请人若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由法院给予训诫,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若构成犯罪,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撤销监护制度。监护人实施家庭暴力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法院可依法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

反家暴法起草过程中,工作人员曾去女子监狱做过调查。工作人员发现家庭暴力引发的以暴制暴的女性犯罪在我国还是有一定比例的。在南京女子监狱,他们见到了一个40多岁、来自苏北农村的女犯人,外表看起来传统、内敛、善良,而且不善言谈。可是,就是这样一个农村妇女,由于过失杀人罪被判6年徒刑。这名农村妇女杀死的是自己的丈夫。结婚后,丈夫经常打她,有一次丈夫喝多了,拿一个棒子打她。她一气之下反抗,结果一棒子把她丈夫打死了。“我们问她,你受那么多年家庭暴力,为什么没想过离婚,她说想过,但是在农村太难了,因为她有四个孩子。离婚以后孩子怎么办?她又没有生活来源。我们又问她,她有没有找过有关单位求助?她说曾经找过村里的人,村里的人劝劝架也就那么回事了,大家认为打老婆不是什么大事”。这是一个多么令人悲哀的事啊。

从上述案例得到的启示就是,制定反家暴法最重要目的应该是通过各种预防措施制止家庭暴力的发生或者防止家庭暴力的升级。反家庭暴力法的重心不是对家庭暴力的惩处,而是对家庭暴力的预防。

《反家暴法》的出台,当然是里程碑的事件,但是,要让家庭暴力之害大大降低,不仅仅只能靠这些文字上的规定,实现这些法条需要的是我们更好的去完善这制度背后的细节,这将会是一个循序渐进的浩大工程。

首先,作为受害人,要摆脱传统世俗观念,敢于维护权利。长期以来,中国社会流行着“家丑不可外扬”的文化,使得受害人,尤其是女性往往忍气吞声。希望有了法律撑腰的受害者,要善于利用法律武器,保卫自己的权益。

其次,第三方保护机制要迅速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规定各地可单独或者依托救助管理机构设立临时庇护场所,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临时生活帮助,很多城市已经行动起来,这是反家暴的重要环节,有了这种落在实处的庇护,受害者的勇敢才能有所依据。

最后,反家暴的相关法律知识要广泛宣传,争取在全社会形成强大声势,包括矫正传统观念、明确法律责任。

另外,上述失手打死丈夫的案例中,我们也得到这样一个启示。在反家庭暴力中,要特别重视对未成年人保护的力度。她的老公为什么打她?因为她老公就生长在一个家庭暴力的家庭,从小他的父母就打他,所以他认为打老婆不是什么坏事。科学研究也发现,家庭暴力是代际传递的,因此,在反家庭暴力法中也增加了很多对于未成年人保护的规定,比如强制报告制度,“你打成年人公权力可能不介入,但是如果你打的是孩子,学校老师、医生发现以后要向公安机关报告,而且是强制报告,不报告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其实家暴事件随着互联网信息时代的高速传播,涌入我们的耳内的悲剧比比皆是,从开头提到的“疯狂英语”代言人李阳家暴美国妻子,憨厚农妇失手杀死自己丈夫,到新婚十月即被家暴致死的董珊珊案,再到前不久曝出的“南京虐童案”……频发的家庭暴力案件向国人发出警示,家暴已不再是“家常事”。希望3月1日新法的实施能对这样的情况有所缓解,那便是最好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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