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并购主要是收购方为以公司股东身份,控制公司、参与经营管理、实现经济利益等目的,通过收购出让方所持公司股权,让企业得以扩张。此种手段在目前的市场中,大受欢迎,主要是因为股权并购存在的风险较低,有较高的市场隐蔽性。

虽然股权并购给急需扩大规模、高速发展中的企业带来了更为便捷、高效的发展模式,但是其中的风险、瑕疵依然存在。

三大瑕疵:
1.股权并购中的主体瑕疵
在股权并购之前,如果没有经过律师调查,未了解其主体是否适格。如果被并购公司设立或存续期间存在违规违法行为,会使其主体资格存在瑕疵。
2.股权并购中的权利瑕疵
企业在并购股权之前往往会对出让方的股权进行核实调查。有不少企业会发现该股权存在重大权利瑕疵,但是未在工商局办理登记手续等股权权利存在瑕疵的情况。这将导致并购出现本质上的交易不能。
3.股权并购中的出资瑕疵
股权并购过程中,双方要根据股权转让协议所约定的并购流程进行后续的交易。容易让收购方忽视的风险就在于不仅仅对公司之后的运营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对于公司设立之初的相关法律责任也将转嫁到收购方。
根据《公司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的相关规定,如果出让方存在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的情况,受让方有可能基于此种情况,而与出让方承担连带责任。

五大风险:
1.财产及财产权利的风险
并购本身目的是为了减少国家税收支出,降低扩大公司规模的成本,由此带来的资产及财产更成为收购方关注的重中之重。现有的动产、不动产所涉及的各项权利的来源、归属;是否有抵押、转让等情况,具备完备的法律手续。
2.重大债权债务的风险
标的公司所负全部债权债务是否有完全披露将直接影响到公司的股价、运营风险。重大应收账款、应付款项是否合法;有无坏账计提,导致严重的收支不平衡;公司运营是否涉及环境管控、知识产权保护、等侵权之债。
3.劳动用工风险
标的公司是否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履行用人单位义务成为收购方既有风险之一。尤其是公司规模较大,设立时间较久,涉及员工众多,劳务合同种类较多的单位,对此产生的劳动用工风险更大。
4.出让方企业管控能力风险
中国的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以“人合”为基础的合伙制,基于友好信任而构成的合作模式在股权转让之后是否能继续合作成为了收购方的一大风险。了解出让公司股权分割情况,避免实际管控公司权利较小,而无法达到实际接手标的公司的目的。
5.相关法律风险

标的公司是否有正在进行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行政处罚案件将直接对公司生产销售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降低股权价值。
为了帮助企业更好的把握机遇,建议各收购方在进行股权并购之前做以下调查,避免风险、减少损失:
1.在并购股权之前对标的公司进行外档及内档的调查,通过律师来完善相关的法律手续,确定法律责任,了解公司最原始的情况、资料。
2.明确公司原始认缴出资及实际出资情况,是否已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并与出让方约定责任分担,避免实际的法律风险。
3.在双方并购协议中,要求出让方明确对债权债务分担责任,提供担保。
4.收购方在收购之前,在进行一般沟通访谈了解其他股东的合作意向基础上,还可以通过委托专业机构,对其他股东的背景情况予以详细调查的方式予以防范。
5.收购方可在协议中要求出让方对其是否依法用工作出承诺与保证,转让时附带完整的员工雇佣信息,建立完备的用退工流程,符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劳动保障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在上述注意事项了解之后,把握机遇,规避风险,使企业通过股权并购真正获得长足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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