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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


我闺蜜结婚前本来都和她老公说好不要小孩,结果结婚之后被她老公和公婆联合劝说还是妥协了。没想到我闺蜜生了孩子后,老公和公公婆根本不管她,双方关系变得很差,而且因为生孩子影响了工作,怀孕前的升职无望了,双重打击下她的精神状态出现问题。我闺蜜诊断有精神病之后就一直和老公分居,住在爸妈家里,孩子是男方家里在带,他们从来没有探望过她,我真的很心疼她的遭遇。现在我闺蜜心灰意冷想离婚,让男方给点钱,但男方不同意。她生病后就失业在家没什么收入,当时的婚房还是男方婚前就买好的。我就想帮我闺蜜问问律师,她这个情况可以要求男方给点补偿吗?

律师解答

经济帮助是指在夫妻离婚时,一方生活困难,经双方协议或人民法院判决,有条件的一方对于困难的另一方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予以适当经济资助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规定“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要注意的是,离婚时的经济帮助不等同于夫妻间的扶养义务。夫妻离婚时的经济帮助,与夫妻共同生活期间的扶养义务是完全不同的。离婚时的经济帮助不是夫妻法定扶养义务的继续,而是基于道义的考虑,从原有的婚姻关系中派生出来的一种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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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

我和妻子没有孩子,现在年纪也上去了,活了大半辈子也算是有一定积蓄,我们走了以后可能会有遗产继承的问题。听别人说现在《民法典》中有规定可以找人做遗产的管理人,我想问问律师,这个管理人法律上有什么规定?我们夫妻俩可以找什么人来做这个管理人呢?

律师解答

遗产管理制度,是指在继承开始后遗产交付前,有关主体依据法律规定或有关机关的指定,以维护遗产价值和遗产权利人合法利益为宗旨,对被继承人的遗产实施管理、清算的制度。遗产管理人是对死者的财产进行妥善保存和管理分配的人。遗产管理制度是为了保障遗产的完整性和安全性,公平、有序地分配遗产,使遗产上各项权利得以实现的一项综合性制度。基于我国社会的现实和当前的国情,《民法典》继承编对遗产管理人的确定、职责、法律责任以及报酬作出规定,构建了较为完备的遗产管理制度。

你和你的妻子没有子女,可以在生前立遗嘱明确指定你们信赖的人为遗嘱执行人,该遗嘱执行人就是你们的遗产管理人,他作为遗产管理人行使遗产管理职责。遗嘱执行人既可以指定一人,也可以指定数人;既可以指定自然人,也可以指定法人;既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也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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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

律师,您好!我家宅基地面临动迁,现在我妹妹突然跳出来要分动迁利益。她结婚后就搬走了,之后就没回来住过。我是断断续续在里面住的,因为要照料父母的衣食起居。宅基证上只有我爸爸一个人的名字,我想问一下,我妹妹有权利来分动迁利益吗?

律师解答

你妹妹是否能分得征收补偿利益,要看你妹妹是否户籍在册以及对宅基地房屋是否享有权利。在确定宅基地房屋权属时,法院会综合考虑土改证、宅基地使用证、建房用地审批等文件上核定的人员,以及房屋新建、翻新、改扩建等情况。在确定宅基地房屋权利人的具体产权份额时,法院还会充分考虑仍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权利人以及对系争宅基地上房屋一直进行维修、保养等义务的权利人利益。具体要看农村建房用地审批文件和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证核定人员时,你妹妹是否为核定人员,如果是核定人员,其他地方也没有宅基地,户籍也未迁出的,可以确认你妹妹为房屋的权利人,有权来分得补偿利益。如果你妹妹结婚后,在他处又分得宅基地的,是没有权利来分此次征收补偿利益的。当然具体还要看征收时的相应政策等,不能一概而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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