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社会上弃婴事件频发,严重冲击了社会道德的底线。那些见诸报端的弃婴报道里面的婴儿们,往往经历的都是叫人揪心的命运。 仅以去年为例,2013年2月20日,北京海淀区一妇女在产子后直接将婴儿遗弃在三轮车,因婴儿在低至零度以下的气温中停留过长时间,事后虽经多方抢救仍不治身亡。2013年5月22日,河北故城垃圾堆内发现一名弃婴,连脐带都未被剪除,经过一夜抢救后无效死亡。2013年5月25日,浙江浦江一新生儿被弃下水道,后经过抢救方才脱险。2013年7月初,浙江象山一年轻女子厕所产子之后将婴儿自楼上抛下,导致婴儿当场死亡。2013年7月9日,哈尔滨某小区一初生女婴被生母从三楼抛下,随后遭车辆碾压,不幸死亡。2013年11月5日,南京玄武湖公园假山后发现一名刚出生被遗弃的婴儿,因气温过低,被活活冻死。 

这一桩桩一件件的悲剧事件令人心痛,也引发了笔者的反思。弃婴问题是整个社会的问题,在世界上的任何国家都无法避免这样的问题发生,当然也包括中国在内。遗弃甚至杀害婴儿的行为肯定是违反法律的,也必然将受到法律严厉的制裁和惩处。但无论是道德谴责和法律制裁,都不可能绝对杜绝这类问题的出现。遗弃发生的原因有千百种,家庭贫困,婴儿先天性疾病,少女妈妈,未婚生子等等,要想在短时间内去解决这些问题,既不可能也不现实,但是有一点却是相同的,就是无论这些遗弃是出于什么原因发生,都不应该成为剥夺被遗弃婴儿生存权的理由。现在当务之急是应当如何更好的去保护这些弃婴的生存权,在遗弃事件无法避免的情况下,增加被遗弃婴儿的存活率,避免婴儿在被遗弃后身心再次收到外界不良环境的侵害。 

“弃婴安全岛”是上世纪九十年代后期,从以匈牙利为首,在日本、德国、意大利、瑞士、 比利时、荷兰等国陆续建立起来的弃婴庇护所。我国于2011年6月在河北省石家庄也建立了第一个“弃婴安全岛”,弃婴岛为二点五个平方米的面积的小屋,内部装饰温馨,有树木、绿草、星星和彩虹的墙壁装饰,内设有铺有两层被子的婴儿床和一台显示为三十二点七摄氏度的保温箱,屋内还设有延时警报装置,弃婴者在按下延时按键后的五到十分钟,报警装置会通知福利院的安保人员。婴儿将会得到及时的照顾及救治,尽量避免因遗弃难以被发现或者得不到及时救助而造成严重后果。该安全岛设置三年以来,被遗弃的孩子总量并没有如同一些反对者担心的一样大幅度增加,但是弃婴的死亡率却明显降低,弃婴的存活率提到了百分之七十到八十。 2013年,全国又有十八个省市推行设立了“弃婴安全岛”。 

人的生命权是至高无上的,以生命为第一要务, 将儿童的利益作为的优先考量,是一个社会发展的评价指标。国家和政府对公民的生命价值的守护,是这个国家对社会的保障和承诺,也是这个社会文明进步的表现。在此笔者呼吁,当尽快在上海市设立“弃婴安全岛”这一人性化的举措,虽然这一设施并不能改变遗弃这一非法的行为,但是它却可以改变婴儿被遗弃之后的命运,切实保障弃婴的生存权利。 

(作者系申房所专职律师侯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