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精析 | 卖房200万被儿子拿走,母亲如何要回售房款?
2026-04-16
案情
卢女士怎么也没想到,会在晚年和儿子闹得不愉快。2010年年底,她的老房子动迁,分了一套新房,她自己贴了10万元左右。房子登记在她、儿子和儿媳名下,老伴没有登记。此后,她和老伴在这套房子里住了十多年。
2020年,儿子出面把房子卖了200万元,卢女士当时是同意的。但卖房后,儿子儿媳一直没有把钱给她。那段时间老伴身体不好,卢女士一直在照顾。五年里,儿子儿媳几乎没来看望过。如今老伴去世了,卢女士觉得指望不上儿子,想把钱要回来住养老院。
可儿子却说:“这钱已经送给我们了。”还说过了“诉讼时效”,意思是钱要不回来了。卢女士回忆,她向儿子要过几次钱,对方总说手头紧、再等等。房款是买家直接打到儿媳账户里的。卢女士想问:这笔钱还能要回来吗?
评析
其次,关于“诉讼时效”。儿子说过了时效就要不回来了,这个说法也不对。卢女士与儿子、儿媳三人是房屋的共有人,房子卖掉后的售房款仍然是三人共有的财产。要求分割共有财产的权利,属于物权上的权利,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结案
律师建议,如果儿子儿媳不配合,卢女士完全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他们二人共同归还售房款。虽然钱打到了儿媳账户,但二人是夫妻,根据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卢女士可以把他们列为共同被告。
最后提醒:卢女士应尽快收集向儿子儿媳要过钱的证据,比如微信聊天记录、通话录音或证人证言,这对诉讼会有帮助。不要因为“是自己儿子”就一再退让,养老钱有权拿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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