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在办理父母房产证时由于房产售楼中心少给了一份配套商品房供应单从而使我无法办理房产证请问应怎样解决?

律师解答:如果是办理产权证时,缺少必要材料的,可以再行提供后另行办理,具体可与开发商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的,可通过诉讼途径来解决。如需进一步解答,可致电上海市申房律师事务所63546661预约。


2、 我们一家7口人原来居住的民房于1985年危房改造中拆迁了。分得54.15㎡的房子2套。一套户口我夫妻与祖母,另一套户口我父母与大女儿,三女儿。大女儿是知青返沪,她丈夫仍在外地。1994年房产改革由大女儿出资买下,户主变更为大女儿。 现在我父亲也过世了,三女儿户口也迁出了。母亲与大女儿一家三口居住在一起,只是想问我母亲在这套房子里是否有房产份额?

律师解答:如果这套房屋产权登记在大女儿一人名下,且你母亲对该产权登记是知晓并认可的,一般情况下,你母亲很难对该房屋主张产权。如需进一步解答,可致电上海市申房律师事务所63546661预约。


3、 今天有一事想咨询:我老爸30多年前已去世,我老妈今年已经90岁高龄,现在专业护理医院居住。我老妈的房子是6楼无电梯房,已空关近5年。因为知道我老妈是绝对爬不上去了,所以我们兄弟姐妹商议,想将老妈的房子卖掉,作为她治病护理养老的基金。但是我们不知道应该怎么做这件事,应该走哪几个程序,真诚希望新民法谭能指教,谢谢!

律师解答:要看这套房屋的权利性质,以及产权登记情况等。如果该房屋是产权房,产权登记在你父母名下的,在你父亲已过世的情况下,应先依法进行继承,在确定产权人后,由产权人对该房屋进行处分。如需进一步解答,可致电上海市申房律师事务所63546661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