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女子出嫁后,户口迁到丈夫家。现在娘家要动迁了,父母留下的使用权房,在最近的动迁中丈夫能分到这次的动迁款吗?
律师解答:征收居住房屋的,公有房屋承租人所得的货币补偿款、产权调换房屋归公有房屋承租人及其共同居住人共有。共同居住人,是指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时,在被征收房屋处具有常住户口,并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特殊情况除外),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具体丈夫是否能分得征收补偿利益,要看丈夫是否是被征收房屋的共同居住人。如需进一步解答,可致电上海市申房律师事务所63546661预约。
2、 我前夫生前和他母亲一起生活,由他照料老人的生活起居,他有三个姐姐,去年底因为意外我前夫过世了,请问律师他母亲的养老责任应该是谁来承担?我儿子,就是老人的孙子有义务吗?
律师解答: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若你儿子有负担能力,而且你前夫的母亲所育子女已全部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则你儿子对其祖母有赡养义务。如需进一步解答,可致电上海市申房律师事务所63546661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