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某知名开发商,由于过错在先,经工商调解同意退还定金,但对方一直强调流程,时间很久尚未到账,我可以要求赔偿利息损失吗?

律师解答: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这要看开发商同意退还定金时,是否有期限约定。如果有的,且开发商在期限内未退还定金的,你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相应的损失。如需进一步解答,可致电上海市申房律师事务所63546661预约。


2、 新民法谭:你好!有一事咨询,父亲在一套动迁房中占有1/4产权,母亲动迁之前已经离世。父母共有1儿4女,父亲身前与儿一家三口一起居住在该动迁房里,父晚年卧床不起住院照料也是以儿为主女儿为辅。父离世以后,这1/4房产就产生了继承,其中一个女儿在父母之前就离世了,所以继承人就成为1儿3女1外甥女(代位继承)。3个女儿认为父身前和兄弟住在一起,晚年卧床也是兄弟为主照顾的,所以在继承房产时应该多得一些份额,而外甥女却不同意,她要继承外公的1/4产权中的1/5份额即平均额,她留下这句话以后就再也不和其他继承人联系商谈,给她电话不接,发信息给她不回复,使得继承事宜久久不能得到解决,外甥女在外公生病住院多年中未曾探望一次,到如今在继承问题上和她谈按照继承法有关条款舅舅可以多得一些份额,外甥女回复说不答应她1/4中的1/5份额她就拒绝协商,这样的问题通过什么途径能够得到解决,父亲的儿女都已六七十岁了,最大的女儿七十多岁了,如果现在不解决,再碰到代位继承越加麻烦了。代沟无法逾越。期盼你的指导和建议。谢谢新民法谭服务平台。

律师解答: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你们协议不一致的情况下,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3、 我弟弟户口在我以前买的使用权房子里,可是从来没有住过,现在动迁了,现在他自己没有房子在外面租房子住,他可以说是共同居住人享受动迁费吗?他离婚了有一个女儿。请律师帮我说说政策。谢谢!

律师解答: 征收居住房屋的,公有房屋承租人所得的货币补偿款、产权调换房屋归公有房屋承租人及其共同居住人共有。共同居住人,是指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时,在被征收房屋处具有常住户口,并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特殊情况除外),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如需进一步解答,可致电上海市申房律师事务所63546661预约。


4、 各位法律专家们,您们好!本人是一位出租车司机请教各位出租车在路上出了交通事故应该承担事故总额的20%公司这样规定合理合法吗?

律师解答: 这要看你与公司之间的关系,是否签订了劳动合同,以及劳动合同的约定等,不能一概而论。如需进一步解答,可致电上海市申房律师事务所63546661预约。


5、 家中动迁房子己作安置,户主不滿意拒绝签字至今四年多时间,影响我们刚需要住房的人。怎么办?请律师帮忙解答。谢谢!

律师解答:《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规定,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应当由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签订。故你可以与承租人就此事进行协商。如需进一步解答,可致电上海市申房律师事务所63546661预约。


6、 动迁安置房没交房,可以办理房产赠与吗?

律师解答: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在动迁安置房未取得产权证前,无法办理产权过户手续,通常无法将财产赠与完成。如需进一步解答,可致电上海市申房律师事务所63546661预约。


7、 我本地人,在上海首套贷款的二手房拆迁,贷款尚未结清。请问,再贷款购买二手房,首付比率、贷款利率是否受新政影响?

律师解答:建议向贷款银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