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家里动迁,共3个户口。阿姨为户主(甲),我老婆和丈母娘(乙)。动迁组按政策拿房得购房款三百余万,全货币补偿得五百四十余万。现在甲方执意要拿房,只肯给乙方购房款的一半和人口补偿费大致一百八十万。想问问如何分配较合法合理?
律师解答:征收居住房屋的,被征收人取得货币补偿款、产权调换房屋后,应当负责安置房屋使用人;公有房屋承租人所得的货币补偿款、产权调换房屋归公有房屋承租人及其共同居住人共有。具体的分割问题,要看房屋的权利性质、产权登记、居住,以及他处住房情况等,不能一概而论。如需进一步解答,可致电上海市申房律师事务所63546661预约。
2、 您好,协议内容并未通过业主大会授权,也未公示过,这份协议是否有效?如果无效如何撤销?谢谢
律师解答: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业主以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其合法权益或者违反了法律规定的程序为由,依据物权法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决定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决定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如需进一步解答,可致电上海市申房律师事务所63546661预约。
3、 您好,是上海市临时土地使用证,到90年就过期了,但爷爷一直住在里面,现在是断水断电,不知道需要什么手续,这房子能办产权证吗?
律师解答:建议向房屋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咨询。
4、 你好 我想咨询一下 就是我们帮儿子买了套婚房 我们帮儿付3/4房款 还有1/4儿子用公积金付 请问儿子公积金付的房款 他婚后是属于他们夫妻共有的财产吗? 谢谢!
律师解答:首先要看这套房屋的产权登记情况。其次,要看你提到的儿子所用的公积金是婚前取得的还是婚后取得的。另外还要看房屋取得的时间是婚前还是婚后等。如果你说的房屋是儿子婚前取得的,且产权登记在你儿子一个名下,所有的房款均来自于父母和儿子的婚前财产,一般应认定为儿子的个人财产。如需进一步解答,可致电上海市申房律师事务所63546661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