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您好,房产证上爷爷奶奶和孙子共同拥有126个平方,没有限定份额。房子是拆迁后所买,请问可以重新分配房产份额吗,能孙子98%,爷奶各1%,办理时要产生费用吗。
律师解答: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对于你所得到的情况,如果在协议一致的情况下,应该可以办理相应的手续。若协议不一致的,则按法律规定确定。有关费用问题,建议向房屋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咨询。如需进一步解答,可致电上海市申房律师事务所63546661预约。
2、 请教一份保险合同的法律问题。投保人受欺骗与业务员 甲 在家里签了一份书面合同。而事实是:投保人收到的是一份电子保单(电子保单的签名是业务员乙)投保人不认识也没有看到过业务员 乙 。投保人没有上网签电子合同,更没有委托任何人与业务员 乙 签订电子保险合同。这份电子合同里面违背事实,虚假内容连篇,违法是明显的,请问投保人如何维权?谢谢!
律师解答: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当事人也可以约定采用其他书面形式载明合同内容。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如果你提到的电子保险合同与你实际签署的书面合同不一致的,且非你本人确认,你本人对此不知情的,你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依法提起诉讼。如需进一步解答,可致电上海市申房律师事务所63546661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