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编,你好! 父亲的承租房,变更为产权房。妹出的钱,说好以后房子归她。后来搬迁过两次,父母付的房子差价。兄付了最后一套房子的装修费。产证不是妹的名字。问:兄有权继承吗?可以继承多少?谢谢!
律师解答: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兄是否有继承权,要看这套房屋的产权登记在何人名下,以及被继承人生前是否留有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等。如需进一步解答,可致电上海市申房律师事务所63546661预约。
2.你好范律师,有事请教一下,我女儿在购买理财产品时,遭到银行的欺诈(15%20%的汇报率),现已到期,本钱算是拿回来了,当时承诺的汇报分文无收。通过法律诉讼,得到那笔利息吗?请指点一下,谢谢!
律师解答:商业银行不得无条件向客户承诺高于同期存款利率的保证收益率;高于同期存款利率的保证收益,应当是对客户有附加条件的保证收益。
商业银行向客户承诺保证收益的附加条件可以是对理财产品期限调整、币种转换等权利,也可以是对最终支付货币和工具的选择权利等,承诺保证收益的附加条件所产生的投资风险应当由客户承担,并应当在销售文件明确告知客户。商业银行不得承诺或变相承诺除保证收益以外的任何可获得收益。
对于你所述的情况,这要看购买所谓的理财产品时,与银行达成的协议,以及银行所谓的承诺内容等。如需进一步解答,可致电上海市申房律师事务所63546661预约。
3.您好,我们一本房产证两本户口簿,房产证上的人都在其中一本户口簿上,现在新户口政策出来了,那么这本户口簿的人是否可以瞒着另外一本户口簿的人把房子卖了?房子是使用权,房费一直是产证户口簿上的人交的。
两户人家户主是兄妹,在房子里都住了三十年以上了。
律师解答: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将承租权转让给他人,应当事先征得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的同意。若你所提到的另一本户口簿上的人为该房屋的共同居住人的,一般情况下,承租人转让承租权,应征得共同居住人的同意。如需进一步解答,可致电上海市申房律师事务所63546661预约。
4.编辑您好,我母亲2月11日因肺部有少许积液住院治疗,2月17日晚10点左右突然神色紧张后昏迷不幸去世,期间医生打抗凝血剂造成消化道出血,大便无血后隔天去世,请问可以起诉医生吗?谢谢
律师解答: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具体要看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是否有过错,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是否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等。如需进一步解答,可致电上海市申房律师事务所63546661预约。
5.请问律师,我妈现在骨折卧床休养,想有问题请教你们。目前的房子是房管所解决我家2平方困难户分的,有我妈爸哥和我。后来产权给我嫂子占有了,我妈爸哥都没有名字,就户口簿上有名字,老妈不懂,到现在她以为她在房子里有份额,这次骨折后,由我这个女儿尽心尽责的照顾她,她说想把她的一份给到我。但我已经知道老妈根本就没份,只有居住权。她不忍这样对我不公平,请问我妈能在产证上加名字吗?还有就是能不能有律师可以上门服务,我妈今年86周岁,有免费法律援助吗?有上门遗嘱公证吗?多谢大律师的指点
律师解答:有关你母亲能在产证上加名字一事,要看当初由公房购买为产权房时相关的手续办理,你母亲是否知情等。
有关公证遗嘱问题,建议向公证机关咨询。
如需进一步解答,可致电上海市申房律师事务所63546661预约。
6.请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还有效吗?
律师解答:目前没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失效的规定。但问题适用时,通常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所以不能一概而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