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编你好:我想请冋,售后公房,房产证上有父亲和兄弟名字,没有母亲的名字,母亲享有产权吗?还想请问律师,如我母亲先去死,那房产祘有一半遗产吗?
律师解答: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如果你说的这套房屋是你父母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那么一般情况下,登记在你父亲名下的产权份额应为你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你母亲过世,可以依法进行继承。
如需进一步解答,可致电上海市申房律师事务所63546661预约。
2.你好,我想问一下现在房产证上是我和我爸的名字,如何再购买他那里的40%呢?他现在是再婚的,我想再买他手中的40%,留10%给他,这样可以在产证上面留下名字,这样如何操作,请指教
律师解答:先要看这套房屋取得时,你父亲是否已再婚。若父亲已再婚的,还要考虑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具体你要购买父亲名下的产权份额,如果涉及到你父亲和其配偶的夫妻共同财产的,则除了须征得你父亲同意外,还应征得其配偶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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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我想补办一张户口薄。因遗失。本人不能到场。现委托律师
律师解答:遗失居民户口簿的,户内人员应当及时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报失。经户内所有人员同意,公安派出所予以补发。居民户口簿补发后,原居民户口簿自然作废。对重新找到的原居民户口簿,公安派出所应当予以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