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买房子,现儿子女朋友要在房产证上加名字,请问以后如离婚了,这房子她有份额吗?
律师解答: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如果女方登记为产权人之一的,一般情况下,如果离婚,女方对该房屋是享有权利的。如需进一步解答,可致电上海市申房律师事务所63546661预约。
2、当初动迁儿子未成年,父亲就写了自己的名字,等儿子成年后父亲也没有把儿子的名字补上,等儿子知道了,已经是父亲把房产同时抵押给银行和高利贷了,现在房子已经抵押了200万,父亲把二百万也花没了,现在高利贷还钱时间也要到了,如果不还高利贷那边说要收房,房子总价市值也就240万左右,里面户口有父亲,儿子以及孙子,请问这时候儿子能有什么办法?另外还请问,如果这父亲一直在外借钱,借高利贷,如果父亲不还,儿子有责任要帮他还债吗?
律师解答:关于动迁安置房屋的问题,要看被拆迁房屋的性质,及相关安置政策,以及动迁安置房屋的安置情况等。
关于债务问题,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一般情况下,只有在你继承了父亲遗产的情况下,在遗产范围内才需要偿还合理的债务。
如需进一步解答,可致电上海市申房律师事务所63546661预约。
3、请问律师:一个人要几套房子要加房产税?国家有具体规定吗?
律师解答:具体税费问题建议向征税机关咨询。
4、新民法潭编辑和律师,你们好!现有一事求教。我与两兄在浦东乡下有父母遗产两间瓦屋和一间草屋。按传统习惯和法院析产,两兄长得瓦屋,我得草屋。但办房产证时,草屋不算正式的房子,而是棚舍,故办不出房产证。这样,我的权益就没有了,户口也不能迁进去,也无法翻造,以后拆迁也没有我的份。请教律师,我的权益如何保障,能否与兄长通过诉讼分得部分产权(两兄长愿分部分给我)。请教大律师,从法律角度如何处理。谢谢!
律师解答:如果是房屋为父母遗产,且父母生前未留有遗嘱,按法定继承,你作为法定继承人之一可以依法要求主张权利。如需进一步解答,可致电上海市申房律师事务所63546661预约。
5、恋人为结婚买房,双方各出资一半,男方因当时是单身限购对象,所以产证和购房合同只写了女方一人名字,准备领证后再加名,现双方分手,女方不承认男方出的钱是购房款只肯还本金。房子增值部分不给男方。男方有银行汇款凭证和微信QQ聊天记录及双方对房产分割问题的对话录音(当时是承认男方出了购房款及装修费用)。打官司男方要回本金没问题,房子的增值部分能按当时购房出资比例得到吗?
律师解答:恋爱期间以结婚为目的购房,一方支付全部首付款,房屋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并以另一方名义办理贷款。后双方未结婚即分手。根据案件查明事实,可以确认尽管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但恋爱双方有以结婚为目的共同购房的意思表示的,宜认定为共同财产,并根据双方的贡献大小对房产进行分割。如需进一步解答,可致电上海市申房律师事务所63546661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