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你好我来自江苏农村我和老公都在上海打工他是搞装修的去年七月五号他在脚手架上坠落小脑出血右额骨折多处经医生抢救住院4个多月总算救回一条命但他现在和以前大不一样说话颠三倒老说头晕以后体力活也不能在做在医院看病的钱是老板付的现到如今事也没解决老板说他公司要和我们走法律程序我们不懂更不知怎么办我是做保姆的在东家新民晚报上看到的我想请求你们的帮助谢谢

律师解答:如果你丈夫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你丈夫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他们单位所在地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你丈夫所在单位未按照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你作为近亲属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你丈夫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劳动能力鉴定。你可以据此要求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需进一步解答,可致电上海市申房律师事务所63546661预约。

 

2、律师先生新年好! 我是个年过七旬的老人。去年5月和某开发商签约购买了一套期房用来养老。在1月14日选房时,要求销售员确认我所选中的房子周围没有排风口后签订了认购书。在签合同前,3月24日我再次要求销售员确认所选房子周围没有排风口。她在询问了相关人员后于3月26日答复没有排风口(有电话录音)。5月18日双方网签。11月10日因装修需要,我第一次去工地看房发现房子东侧有排风口。即于11月14日书面要求开发商给出合理解决办法,但至今没有答复一句话。我认为这种销售行为是属于合同欺诈。 我的诉求是:因一期开盘那天我是1号选房牌,可以买到任何一套中意的房子。现在同类大房型已卖完,我要求在该楼盘二期开盘前无条件让我从中选一套房,替换买下的房子,我可不再要求经济赔偿。如开发商不同意此方案,我只能要求退房并追究涉嫌合同欺诈的经济赔偿了。 请问我的诉求是否合理?是否有法律依据?

律师解答:这要看你购房、选房及交接房屋等的情况。如果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如需进一步解答,可致电上海市申房律师事务所63546661预约。

 

3、我帮单位老板开车开了四年没签劳玏合同和交金现在老板不要我怎么办

律师解答: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且未缴纳社会保险的,劳动者有权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维护合法权益。但劳动者要有证据证明与用人单位之间成立劳动关系。如需进一步解答,可致电上海市申房律师事务所63546661预约。

  

4、外婆房子想写外甥女名字有几个途径

律师解答:可以通过买卖或赠与的方式办理,建议订立书面协议以明确各方权利、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