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区我有一套40平米的房子,房产证上有三个人名字,养父,老公和我。养父从未结个婚,其实他是我舅舅,我妈妈就一个哥哥,十几岁的时候就把我过继给了我舅舅。所以变成了我养父。我在这套房子里住了三十多年,2013年养父去死了,如今我想把这套房子卖掉,不知道需要办哪些手续

律师解答:你养父是产权人之一,在他过世的情况下,如果要将该房屋出售,需先对其所有的产权份额进行继承。因继承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2、2016年我明友通过中介想把住的房子卖掉,通过中介的介绍。和对方签了房屋交易,买卖合同。和居间合同。房屋总价840万。后因政策关系。对方无法贷款。房屋无法成交。现中介起诉法院,要我赔偿,中介费14万元。我现在怎么办?谢谢。

律师解答: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3、小编您好!我在房屋买卖过程中碰到了户口方面的问题,想咨询,我在节前在房屋中介与卖房的上家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已付给对方20000元的定金,说好了在2月23日再付定金8万元。在签合同时,对方说他们的孩子今年要中考,一直在徐汇区读书,想考徐汇区的学校,所以他们的户口要等到今年的7月31日才能迁出,当时我处于理解他们的为难之处,所以就同意了,但是,第二天我去咨询了教育局有关部门,说原本在徐汇区读初中的,理所当然可以考徐汇区的高中,也即孩子的户口不影响他们考徐汇区的高中,在这样的情况下,我现在想要求他们在房屋买卖交易之前必须把他们的户口迁出去,如果他们执意不肯迁出,我就不买他们的房子了,请问 我这样坐算我违约吗?因为之前我是在不了解中考政策的情况下,同意他们的,我想他们对中考的政策肯定是了解的,既然不影响中考,为什么要这样说,他们这样做会不会另有企图,我们是老年人了,他们也应该知道我们不懂现在的中考政策,所以欺骗我们,他们这样不诚信,我还能买他们的房子吗?23号我原本应该再付8万元的定金,如果我不付的话,结局会怎样,之前2万元还能要回来吗,我很急

律师解答:这要看你们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的具体约定。若你们双方约定了户口迁移的时间,而上家未在期限内迁出的,你可以向上家主张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果因你的主观原因不依约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的,则上家也可以要求你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4、一场民事诉讼,我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要求加入,我向法院递交加入申请书和第三人起诉状,即可加入吗

律师解答: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成为当事人。具体还要结合案件情况,看你是否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5、我家有套老房子现在是我父亲的一个人名字,由于他年岁已大,现在要加我母亲和子女的名字怎么办理?请指导,谢谢。

律师解答:增加配偶为产权人,可以通过相关增加共有人的手续进行办理。对于增中子女为产权人,可以通过买卖或赠与的方式进行。具体建议向房屋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