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律师你好!我是知青回沪。现有动迁房问题想咨询一下。我女方家2016年动迁,订房回执已经拿到。要到2019年交房,产权证到时再办理。订房回执上有我和我丈夫名字,不幸我丈夫突发疾病,刚去世。想咨询下今后产权证上只写我一个人名字对吗?谢谢!
律师解答:具体办理产权登记的事项,要看当时动迁安置的情况,以及办理产权证相关手续要求。若你和你丈夫同为安置对象,即使产权登记在你一人名下,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需进一步解答,可致电上海市申房律师事务所63546661预约。
2、法谭君您好! 我父母均已过世,现遗留产权房一套,产证上物权人是我父亲一人名字。问题一:不知我们子女继承房产的手续怎么办?问题二:另听说子女如要将这套房产出售的话需2年后才可挂牌交易,不知是否有此规定?谢谢给予解答
律师解答:因继承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目前,没有听说继承人继承房屋后,需2年后才可以进行转让交易的说法。
具体建议向房屋所在地的区不动产登记机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