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个太爷爷的老房子,想理清下思绪,1963年的,有用宣纸立的证据,当时是房子卖给人家了,如果这个地方拆迁,我方地皮是算我们的么?
律师解答:如果该房屋已出售,且房屋产权登记在他人名下,那么该房屋遇征收,所得的征收补偿利益通常归于房屋的所有权人,房屋的所有权人取得货币补偿款、产权调换房屋后,应当负责安置房屋使用人。如需进一步解答,可致电上海市申房律师事务所63546661预约。
2、你好,我有一个问题想咨询。我有一个哥哥,离异有一孩,与母亲同住,名下有一套房,产证是他一个人名字,因他身患重疾,如去世后他名下的房子如何分配继承?
律师解答: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若你哥哥生前没有遗嘱,也没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法定继承,你哥哥的孩子和父母是其第一顺序法定继承。如需进一步解答,可致电上海市申房律师事务所63546661预约。
3、我住家隔壁三楼住户与房屋中介签订10年合同中介负责装修。中介装修把三楼原天花板拆了(三楼为最髙层)在三角顶内违法搭建搁楼(城管及物业曾上门拆过一次)出租了,现在租户为1上海29岁青年及1外藉人(据讲是在上海开公司)每天下午上班半亱回来(大多后半亱2点后)回来还不睡,不是在三楼就是在搁楼上不断发出撞击地板声音(不知道在干什么,这种声音双休下午经常有)严重影响到我家夜间腄觉。
律师解答:物业服务企业发现业主、使用人在物业使用、装饰装修过程中有违反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以及临时管理规约、管理规约行为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或者临时管理规约、管理规约予以劝阻、制止;劝阻、制止无效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物业服务企业的报告后,应当依法对违法行为予以制止或者处理。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对于违建问题,可向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反映。对于噪声问题,如果干扰你正常生活的,可向公安机关反映。
如需进一步解答,可致电上海市申房律师事务所63546661预约。
4、有家人在某个通航担任直升机飞行员,公司一月份工资到现在还没发(应该是5号发的工资)驻外补帖和飞行小时费已经拖了六个月了(税金已从工资里扣除了),在不打官司的前提下怎样维权(老板总是说没钱)
律师解答: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5、请问:老人本人亲笔写的遗嘱没有经过公证,有没有法律效力?遗嘱上一定第三者签字吗?谢谢。
律师解答: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代书遗嘱是需要两个以上见证人,而自书遗嘱需要的是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立遗嘱的日期。如需进一步解答,可致电上海市申房律师事务所63546661预约。
6、自书房产遗嘱写好后是否一定要经过公证才有效?谢谢!
律师解答:自书遗嘱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和内容,应该发生法律。公证遗嘱是遗嘱的一种形式,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如需进一步解答,可致电上海市申房律师事务所63546661预约。
7、想咨询下老年人的房产想在生前就过户给子女可以吗?需要办理哪些手续,提供哪些材料?
律师解答:老人可以通过赠与或买卖的形式办理。不论采用何种形式,建议订立书面协议,以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相关手续和材料提供建议向房屋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咨询。如需进一步解答,可致电上海市申房律师事务所63546661预约。
8、我在国有企业宾馆工作了13年,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合同,最近单位转制(倒闭),准备谴散员工,我患有严重的心脏病,经劳动能力鉴定为完全丧生劳动能力,我加何保障自己的合法权力,经济方面该如何和单位谈,请帮帮我。
律师解答:医疗期是指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用人单位不得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期限。劳动者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不符合退休、退职条件的,应当延长医疗期。延长的医疗期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具体约定,但约定延长的医疗期与前条规定的医疗期合计不得低于24个月。
如需进一步解答,可致电上海市申房律师事务所63546661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