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律师您好!我爸妈有一套房产80平米的住房,因为年事已高,二老为了以后避免矛盾和税务问题,要求把房产过户到我们三兄妹的名下,也就是以后各1╱3,但因我们三兄妹都是限购,所以现只能过户到我女儿的名下,过户后我写了各1╱3的协议,弟弟也签名了,现在哥哥弟弟反悔了,现在要求我要撤掉恢复原状,而且现在哥哥弟弟以父母的名义诉讼我哄骗二老,请问律师我该怎么办?目前已经完成买卖过户。

律师解答:这要看你们所写协议的具体内容,各方的签字确认情况,以及房屋产权过户情况等,不能一概而论。如需进一步解答,可致电上海市申房律师事务所63546661预约。

 

2、请问律师:老年人的遗嘱应该如何规范的书写?包含内容?是否一定要公证?

这个前天回答过了。

律师解答:公证遗嘱是遗嘱的一种形式,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另外,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如需进一步解答,可致电上海市申房律师事务所63546661预约。

 

3、再婚弟媳的户口可以迁进我妈妈的户口本吗?

律师解答:与房(地)产权利人或者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具有直系亲属、配偶、配偶的父母关系的本市常住户口居民,经权利人或者承租人同意,可以将户口迁入该房屋所在地址。与房(地)产权利人或者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不具有直系亲属、配偶、配偶的父母关系的本市常住户口居民,以该房屋为实际居住地的,经权利人或者承租人同意,可以将户口迁入该房屋所在地址。具体建议向公安机关的户籍窗口咨询。如需进一步解答,可致电上海市申房律师事务所63546661预约。

 

4、律师,您好! 现向您咨询一事。 今年(2018年)七月,我妺以单位未拿到房子为由,要求兄妹聚一聚,讨论父母亲遗留下来的房子问题。 我妺提出:房产证上是她的名字,即属于父母亲赠予她的,这房子全属于她的。 经回忆,父母亲遗留下来的房子,是1993年动迁所分,分给父亲、母亲及我妺,他们仨人的。之后,政府鼓励居民把房子买下来,我父亲以他的工龄把房子买下来了(属第一批售后公房)。 办房产证时,父母亲叫我妺去代办,我妺未经父母亲同意,并在父母亲未知的情况下,自作主张,在产证上写上自己的名字,没写父母亲的名字。父亲于1999年摔一跤,脑溢血离开了我们,母亲于2010年病逝。母亲在过世前提及房子之事,我说,先分三份,从三份里拿出一份给我妺,余下的三分之二里再分四份,四兄妹每人各得一份(我们兄妹四人),母亲和我们兄妹四人大家都认可,无异议。母亲故世后,这房子出租后所得租金,也是按先前我说的分房方案办法分的。 现在,我妺否认先前的认可,提出产证上是她的名字,即属于父母亲赠予她的,就全属于她的。 律师,请问,我妺这一主张是否合理、有效? 盼解答回复。谢谢! 联系电话:13795279410。/联系人:张利芳再补充一点,我主张:父母亲遗留下来的房子,应按原先讲定的,即:先分三份,从三份里拿出一份给我妹,余下的三分之二里再分四份,四兄妹每人各得一份。我这一主张是否合理合法? 谢谢!

律师解答:这要看你妹妹将该房屋购买为产权房时,是否是通过合法途径,另外,你父母生前是否主张过自己的权利等。如需进一步解答,可致电上海市申房律师事务所63546661预约。

 

5、律师,您好:我是外地户口,在沪无购房资格,另有两个姐妹在沪有户口,现父母将上海住房想转给我,手续操作上可行吗?

律师解答:有关限购问题,建议向不动产登记机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