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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

我想咨询一下房屋买卖的问题。今年上半年我看中一套新开发的新房,代理销售的一个中介公司和我说,他们可以搞定摇号的问题,只要我先付10万元给他们。这10万元,只是签订了一个类似意向金的合同。现在我摇号失败,中介不肯退我10万元,我该怎么维权?

律师解答

具体要看你与中介签订的合同对此是如何约定的。按你所述,如果合同中约定的是摇号的事,因为摇号不可能是由中介控制的,所以中介以此来收取你费用,属违规操作,正常应该将这笔钱款返还给你。但如果你们双方关于这10万元的给付另有约定的,则要看约定的具体内容。但我看下来,因为实际你并未购房成功,即中介没有促成合同成立,那么中介不返还这10万元,是不合理的。

02

提问者

我们今年10月份买了一个二手房,结果上家突然去世了,搞得我们处境尴尬。我们目前只签订了居间合同,我想问一下,上家突然去世,他家人如果突然不肯卖房子给我们了,我们该怎么办呢?

律师解答

法律未对债务的外延作出明确的约定,但是根据民法原理,债务的产生一般包括:合同、侵权、无因管理、不当得利。而债务当然不仅仅指金钱债务,也包括非金钱债务。因此继承人未放弃对遗产的继承,也应当继续履行被继承人生前的债务,当然包括合同项下的义务。如果你和上家直接签订的是买卖合同,且支付了首付款,是可以要求继续履行买卖合同,并要求办理产权过户和交房的,但你也要按约支付房款。

按照你说的,你与上家签订的是居间合同,如果这份居间合同并没有具备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你要求继承人过户给你就存在困难了。但在继承人不愿意履行居间合同的约定时,你可以依据居间合同,向对方主张违约责任。

03

提问者

我买了一套二手房,上家当时给我看了房产证,产证上写的房屋所有权人是他本人。然而,当我在申请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时,我发现不动产登记中心的不动产登记簿上写的是该房屋为他和另外一个人共有。和他沟通后,我才知道另外的共有人是他的前妻。请问房屋产证与产权登记簿不一致时以哪个为准?我该怎么办理过户手续?

律师解答

《民法典》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如果说上家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上家和他前妻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如果说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没有错误,这套房屋的产权人为上家和他前妻,且为两人共有。这样的话,房屋办理产权过户要经过两人同意。

如果是上家和前妻离婚时确认房屋归上家一人所有,只是没有办理产权过户,而前妻又不愿意配合的话,你可以直接将上家和他前妻诉至法院,要求配合办理产权过户至你名下的手续。如果前妻与上家都对房屋享受产权份额,且出售房屋未经她同意,她本人也不愿意追认你与上家签订的买卖合同,导致产权不能过户至你名下的,你作为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上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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