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精析 | 对亲哥哥全心全意,最终却被冷漠回击

2022-08-05 本文源自  上海市申房律师事务所
案情

按照年龄,裴烨虽是弟弟,但从小到大受照顾更多的实际上却是哥哥裴华,且大事小事上让步的往往也是裴烨。之所以全家人这样偏爱裴华,其实是因为裴华自小身体就不大好,所以大家总想着能在其他方面给他多一些弥补。对此,裴烨虽然偶尔也会感到委屈,但因为是自己的亲哥哥所以也算付出的心甘情愿。

十多年前,裴烨家的老房子动迁,分到了两套新的公房。那个时候,裴烨的母亲已经过世,所以这两套新的房子就是在裴烨、裴华以及父亲之间分的。尽管那个时候,裴烨已经结了婚,但最终面积大的一套裴烨还是主动让给了哥哥裴华,而裴烨则是和父亲一起拿了另一套面积小的。实际居住也是裴华自己住自己那套,裴烨和父亲住另外一套。可逐渐地,全家人对于裴华的偏爱,不但没有让他感到知足,反而使他变得恃宠而骄,自负任性。不仅花钱大手大脚,同时还总在外面瞎搞。裴华先是在没和家里人商量的情况下,把他自己的那套房子买成产权房后又卖掉,然后裴烨和父亲不得已只能接受裴华把户口迁进他们的房子里。再来是父亲离世后,裴华又偷偷把父亲和裴烨这套房子的承租人从父亲改成了他自己。而关于这一切,要不是因为前段时间这套房子被征收,裴烨还被蒙在鼓里,不知道房子的承租人已经变成了哥哥。后来,裴华去签了征收补偿协议,选择了拿货币。

得知此事后,裴烨看在亲兄弟一场的份上,就主动和哥哥提出,这套房子的补偿款兄弟俩一人一半,其他的自己不会参与。然而面对弟弟的提议,裴华却并没同意。裴华认为,裴烨结婚时他老婆的单位给两人分过房子,因此裴烨就属于享受过福利分房,虽然这套房子的户口里就只有裴烨和自己两个人,但裴烨实际上是不住的,所以这次补偿的钱都应该全部归他一个人,和裴烨没有关系。

对此,裴烨解释虽然他与妻子结婚时分过房子,但却是在最初的那套老房子动迁之前,也就是分到现在被征收的这套房子前就分过房子了,而且老房子的动迁协议上也写了裴烨是安置对象。所以裴烨想请问律师,现在这套房子被征收,自己还能分到补偿款吗?

评析

首先要说的是,房屋原承租人,即裴烨与裴华的父亲去世时,裴烨与其哥哥裴华应该说均取得过福利分房,两人条件相当。因此,在原承租人去世后变更承租人时,房屋并无符合条件的共同居住人。依据规定,如果户籍在册人员协商不一致,需进入指定承租人程序。但若进入指定承租人程序,裴华也并不必然就能成为房屋的新承租人。

其次,征收时,同住人是指在征收决定发布之日,在被征收居住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已实际居住一年以上,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他处房屋的性质,仅限于福利性质取得的房屋。他处虽有住房但居住困难的情况,是指在他处房屋内人均居住面积不足法定最低标准的情况。裴烨作为这套房屋的原始受配人,虽然未在该房屋内长期居住,但这并不影响裴烨享有对这套房屋的居住权利,即裴烨有权分配征收补偿利益。

所以综合以上两点,此次征收补偿利益应由裴烨与裴华兄弟两人共同享有更为公平合理。最终法院会综合考虑房屋的来源、实际的居住使用情况等因素,酌定双方可分得的具体金额。

结案

最终,法院支持了我方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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