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精析 | 得到了抚养权,保住了房屋

2018-01-10 本文源自  
案情

本来倪女士早就要和老公离婚了,但是就在她打算提出离婚时,倪女士发现自己怀孕了,而且医生说如果倪女士如果这次不要这个孩子,因为她的身体原因,有可能以后不会再有孩子,为了孩子,倪女士只有继续着自己并不幸福的婚姻。倪女士现在想来,这也许自己又一定错误的选择,也许当时离婚会更好。本来以为有了孩子,两人的关系会有所缓和,而丈夫也不会再像以前一样脾气暴躁,有事情大家会有商有谅,不会争吵不断,但事实上,有了孩子以后矛盾更多,不光是倪女士和丈夫小夫妻俩吵,公公婆婆也因孩子喂养和教育的问题,和倪女士发生争执。在孩子满两周岁的时候,家里为了如何过两周岁生日的事,又是吵的一塌糊涂,这次提出离婚的不是倪女士,而是丈夫。面对这次的家庭,倪女士当然也是有离婚的想法,但两人在谈离婚时,因为孩子抚养权及财产分割的问题有了分歧。倪女士丈夫提出因为他们家三代单传,所以儿子应由其抚养,由倪女士给抚养费,而且倪女士在婚后拆迁分了套房子,他也有份,要求倪女士给他房屋折价款。倪女士当然不同意丈夫的意见,孩子是她唯一的希望,一直也由她自己带,当然抚养权要归她。丈夫提到的拆迁分的房子是在结婚前就分好的,只不过因为动迁单位的原因,是在婚后一年多才拿到产权证,这个房子和丈夫完全没有关系,倪女士当然不同意给丈夫房屋折价款。

评析

在收到丈夫起诉要求离婚的起诉材料后,倪女士找到我们。在庭审中,我们提出由于现在两人的孩子已满两周岁,而倪女士由于身体原因已丧失了生育能力,且儿子一直以来都随倪女士生活,改变生活环境明显对儿子的健康成长不利。因此儿子应由倪女士抚养,由丈夫给付相应的抚养费。对于倪女士名下的拆迁安置房,是在倪女士结婚前就取得了,虽然产权证取得在婚后,但不能改变该房屋婚前个人财产的属性,所以这套房屋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丈夫无权分割。

结案

最终本案以调解结婚,倪女士如愿和丈夫离了婚,而且儿子由倪女士抚养,丈夫每月支付生活费,并支付儿子教育费及医疗费自理部分的50%直至儿子年满十八周岁,同时确认倪女士名下的拆迁安置房屋归倪女士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