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精析 | 无法证明的房产份额

2023-06-09 本文源自  
案情

哥哥李永和的突然离世,让李永福和嫂子为了征收补偿款的事情争执不下。说起这次征收的房子,要追溯到二十年前了。当时李永福家的老房子拆迁分得了两套房子,李永福和李永和一人一套。

房子拿到后没多久,他们就分别把房子卖了,用置换的钱合买了一套市中心的使用权房,各出了一半的钱。买房的时候,李永福还没结婚,李永和刚离婚,他们兄弟俩从小关系就好,所以两人合资买房这事也没写什么纸质的东西,钱也都是给的现金。买房的手续都是李永和去办的,因为承租人说是只能写一个人的名字,就只写了他的名字。房子到手后,李永福和李永和一起住在这套房子里,两个人的户口也都迁了进来。直到李永和再婚,李永福为了不影响哥哥才搬出去,自己租了个房子。一开始李永和还会给李永福贴补租金,后来随着侄子的出生,李永和经常吐苦水说养孩子开销大,李永福就让哥哥不用再给租金了。后来李永福因为工作变动调去了外地,就不怎么回上海了。

今年年初,李永福和李永和一起买的这套房子被征收了。李永和签完补偿协议后立马打电话给弟弟,把征收的好消息告诉他。李永和在电话里说等钱拿到手后,该给李永福的肯定会给他的,让他放心。李永福满心欢喜地畅想拿到征收款之后的事,不曾想再见到哥哥的时候是在医院的ICU病房。医生说李永和是突发脑溢血,人都没有意识了,接连抢救了好几天,最终还是去世了。处理李永和后事时,李永福跟嫂子说他和哥哥一起买下这个房子,补偿款应该分给他一半的事。嫂子说她根本不知道这个事,也没有听李永和说过,李永和的财产就应该是她和孩子继承。李永福每次去找嫂子商量,她都不肯松口,后面索性直接让李永福吃闭门羹。李永福就想问问律师,嫂子现在什么也不承认,他该怎么办?如果他选择打官司赢面大吗?

评析

如果房屋的承租权系通过市场买卖行为取得,而非传统意义上的通过单位分配或其他福利性质取得,那么房屋征收补偿款应归全体出资人。对于李永福提到的房屋由他与哥哥李永和共同出资购买这一情况,李永福作为主张这一法律关系存在的当事人,应该对出资购房的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但当初李永福出资是现金出资,而且与哥哥李永和之间并没有书面协议,仅是二人户籍一同迁入该房屋。对于李永福曾居住和如今户籍在册的事实,由于这套房屋是出资通过市场买卖取得,也不能成为其主张房屋征收补偿款的理由。如果要提起诉讼,证据往往是关键所在。现在哥哥李永和已过世,在其妻子不承认李永福兄弟二人共同购房的情况下,如果李永福手中没有其他证据能证明这一事实或其他人员知晓这一事实,即便想走法律途径维权也会存在一定风险。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须承担不利的后果。如果李永福有证据证明他出资购房,就应该能分得此次征收补偿款,但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则很难获得法院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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