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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描述:王女士的外公生前承租一套公房,外公去世后,物业指定她的小表哥为新承租人(王女士未同意)。现在房子要征收,小表哥已签了协议。户口本上有6人:王女士、姨妈、姨父、姨妈的两个儿子以及一个未成年侄女。王女士的父亲是当年下乡知青,她本人按“知青子女回沪政策”将户口迁入这套公房。当时她外公还向公安局写了书面承诺...
王女士有权主张本次公房征收的补偿利益。对方的四点理由都不成立。建议她尽快收集父亲知青身份的材料、户口审批文件、外公的居住承诺书等证据,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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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描述:方先生来咨询公房征收的事情。被征收的公房是他爷爷奶奶留下的。方先生作为知青响应国家号召去了外地,在那里结婚生子。后来政策允许,在父母同意下,其儿子户口按知青子女回沪政策迁至老房子。儿子在上海中考,上了中专后就一直和方先生的父母一起住在这套房子里。方先生的小弟一家三口也住在这套房子里。儿子谈了女朋友后...
具体分割,法院会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依利益平衡原则酌情确定各方可得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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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描述:李女士前来咨询房屋征收补偿的事情。被征收的房子最早是她父亲单位分配的。分房时李女士已结婚成家,当时只有父亲的户口迁进了这房子,并成了承租人。父母在里面居住一段时间后,觉得房子空着浪费,便将其出租,租金一直由李女士收着。再后来,李女士也把自己的户口迁到了这房子里。前些年李女士的父母相继离世了。她抽空去...
综上,同事以户籍在册为由要求取得补偿款,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补偿利益应归李女士所有。若李女士丈夫提出离婚,法院判决离婚时会依法分割,且会考虑房屋来源等因素,无特殊情况李女士可主张多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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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描述:陆伯是家里的老大,父母另育有一子一女,三个孩子在父母的养育下慢慢长大。工作几年后,陆伯出资把在父亲名下的私房重新翻建,不久便在房子里娶妻生子。妹妹陆妮结婚后便搬去了夫家,户口便迁了出去。弟弟陆仲结婚生子后,一家三口一直和哥哥一家共同居住。90年代初,陆伯下岗了,因一直找不到合适的工作。陆伯想办法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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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描述:“俗话说一日夫妻百日恩,为什么他对我这么绝情?”王若梅不禁在律师接待室长吁短叹。故事要从三十多年前说起,彼时的王若梅刚刚踏入社会,便经由亲戚介绍和年轻小伙盛天相识。虽然两家都不富裕,但两边的家长彼此相看都觉得很满意,这两个青涩的年轻人也很快步入了婚姻的殿堂。盛天的单位依照当时的政策还给这对新人分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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