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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描述:卫女士的父母在她幼年时,因为种种原因离了婚,卫女士便随父亲迁回原籍生活。每年,母亲都会来看卫女士,或者卫女士来上海和母亲生活一段时间。卫女士结婚后,来上海的次数就少了,母亲上了年纪后,也不能两头跑了。前些年,卫女士退休后,就到上海照顾母亲的生活起居。卫女士不在上海的日子,母亲的生活全靠她侄子蒋先生,...
最终法院采纳了我方的观点,判决支持了卫女士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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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描述:鲁先生是家里的老大,因此只要家里有什么事,父母第一个就会想到他。十多年前,上海的房价还没有那么高时,家里的老房子需要翻修,其他子女一分钱也不愿意出,父母也没有什么积蓄,所有的建房款都是鲁先生拿出来的。为此大家还订立了一份协议,约定老房子翻建所需费用全部由鲁先生一人负担,今后老房子的使用权或产权都由鲁...
最终本案在法院的主持下,以调解结案,这套房屋归鲁先生所有,鲁先生在期限内分别支付给弟弟姐姐们一定金额的房屋折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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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描述:潘老先生和老伴的户口多年前就迁入到儿子承租的公房处。其实,这不是老俩口的主意,而是儿子的要求,原因只有一个为了多分动迁利益。而且,儿子说了,反正只要是按户口分,该老俩口的一分都不会少,潘老先生夫妇对此当然很高兴。但真的拆迁来了,就是另外一番光景了。这套公房被列入拆迁范围后,虽然动迁单位经常来商谈,但...
最终法院采纳了我方的观点,判决支持了潘老先生和老伴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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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描述:吕老先生的父母育有他和大哥两个儿子。吕老先生一直在外工作,加上父母已过世,他就很少再回家里的老房子住。90年代初,村委会制作新的宅基地使用证时,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将老房子的宅基地使用证的持有人登记为大哥一人。多年前,大哥因病过世,大嫂也搬到了别的区住。后来,老房子年久失修成了危房,急需翻建,大嫂就...
法院采纳了我方的观点,判决安置房由吕先生和大嫂及子女按份共有,其中吕老先生占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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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描述:小宋的爷爷奶奶有一套使用权的房子,承租人是爷爷。本来爷爷、奶奶、小宋的父母和小宋一起住在这套房子里。因为这套房子太老,煤、卫合用,实在是不方便,而且面积小,小宋和父亲都睡在阁楼上。后来小宋父亲的单位,给他们分了一套一室的房子。虽然分的房子也不大,但好在有独立的卫生间和厨房,爷爷、奶奶、父母和小宋一行...
最终法院采纳了我方观点,判决付小宋一定金额征收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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