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情描述:唐老先生这辈子结过两次婚,第一次是遵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与前妻结了婚。婚后,夫妻俩相敬如宾,生育了三个儿子,如今个个事业有成,家庭幸福。美中不足的是,前妻多年前突发心脏病过世,一句话都没有留下。之后,三个儿子都想让唐老先生和他们一起生活,但唐老先生流轮在三个儿子家住了一段时间后,还是觉得自己一个人住最...
最终法院采纳了我方的观点,判决赵阿婆给付唐老先生的三个儿子一半的售房款。
-
案情描述:施先生家里的老房子有两套,一套A处面积比较大,一套B处面积较小只有几个平方米。去年,这两套房屋都遇征收,由于父母已过世,施先生大哥就与征收单位签订了《上海市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取得了征收补偿利益。对于由大哥一家居住的A处房屋的征收补偿利益归大哥一家所有,施先生没有意见。但是对于B处房屋的...
之后,施先生向法院提起诉讼,庭审中施先生的大哥也认可了我方的观点。由于该房屋已被征收,最终本案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意见,施先生取得了相应的征收补偿利益。
-
案情描述:杨先生家里的老房子是母亲承租的公有住房,由于家里人口众多,父母共育有七个子女,老房子面积又不大,所以家里居住条件非常困难,因此作为家里老三的杨先生和妹妹阿琴分别在结婚后,搬出了老房子。那时杨先生单位效益不好,没有房子分给杨先生,所以杨先生就只好和妻子住到了妻子的娘家。在和妻子省吃俭用有了一些积蓄后,...
最终法院支持了我方的观点,分割了老房子的征收利益,杨先生和妹妹都得到了他们应得的征收利益。
-
案情描述:陆女士家里祖传的老房子原来是两间房,50年代的土地房产所有证中家庭成员登记为陆女士的祖父母、父亲和叔叔四人。爷爷奶奶过世后,这两间房就由陆女士的父亲和叔叔各继承一间。90年代初,办理上海市农村宅基地使用证时,其中属于陆女士父亲的那间房屋,不仅被误登记在了堂弟名下,而且还被误登记为棚舍。这件事直到陆女...
法院采纳了我方的观点,判决支持了陆女士的诉讼请求。
-
案情描述:蔡女士是家里的长女,她还有一个妹妹,父母就只有她们两个女儿。蔡女士结婚后,就搬到丈夫家住,在蔡女士的女儿五岁时,蔡女士发现丈夫有外遇,经过一翻挣扎后,蔡女士还是与丈夫离了婚,和女儿搬回到了娘家住。妹妹的婚姻一开始也不幸福,当初是在家人的催促下草草结婚的,结婚不到两年就离婚了。与蔡女士不同的是,妹妹离...
最终法院采纳了我方的观点,判决A处安置房由蔡女士及女儿选购,妹妹和她的儿子取得50%的征收补偿款。
- 电话 : 400-6161-000
- 地址: 上海市恒丰路399号达邦协作广场33楼
- 邮编 : 200070